关于印发《全国财经高校图书情报专业委员会年会征文评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

全国财经高校图书情报专业委员会各成员馆:

        

《全国财经高校图书情报专业委员会年会征文评审办法》经主任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全国财经高校图书情报专业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    

 

 

 


全国财经高校图书情报专业委员会年会

征文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财经高校图书馆年会征文申报、评审及奖励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全国财经高校图书馆年会征文活动的目的在于鼓励财经高校图书馆工作者深入钻研业务,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与工作水平,推动图书馆学理论研究和图书馆管理的实践探索,促进财经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 年会征文活动由全国财经高校图书情报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图专委”)设立,受国家信息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资助。征文对象为图专委成员馆馆员。

第四条 年会征文参考选题向全国财经高校图书馆征集,由当年年会承办单位提出,经图专委主任委员会议研究确认并发布。参考选题为建议选题,财经高校图书馆馆员也可结合实际工作和研究情况自定选题。

 

第二章 申报与受理

第五条 应征论文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须为以前未在公开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的文章;

2. 研究的问题明确具体,观点鲜明,论据充分且有实际材料(如统计数据、事实、自己或他人的调研结果、工作中积累的观察记录等)的支持,提倡实证性研究;

3. 按《中国图书馆学报》版式规范书写;

4. 采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重复率不超过15%。若重复率超过15%(含)的不参与评奖。

第六条 由图专委会同年会承办单位图书馆受理应征论文并组织重复率检测,确定有效参评论文。

 

第三章 评审组织与奖项设立

第七条 由图专委组织评审专家开展征文评奖工作,年会承办单位协助。

第八条  优秀论文评审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保证评审环节公平公正、扎实细致,合理高效。

(一)初评:在论文征集截止后,经图专委会同年会承办单位对论文汇集、查重后确定有效参评论文,递交初评专家评审,提出初评意见。初评采用双匿名制度。

(二)终评:图专委组织终评专家评审会,结合初评结果,最终评审并认定奖励结果。

第九条 参评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获一等奖的论文占参评论文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总数不超过5篇,每篇奖励金额为1000元;二等奖一般不超过15%,奖励金额为800元;三等奖一般不超过20%,奖励金额为500元。(参评论文总数以有效论文数为准)

第四章 结果确认与奖励发放

第十条  图专委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和奖励名单,并在年会上予以发表彰,颁发获奖证书,由资助单位给予优秀论文奖励。

第十一条 评审结果,向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多作者论文只发一份证书),一等奖作者将获邀参加年会并作大会交流,免会务费。

第十二条 获奖论文若被举报有抄袭、他人代写、编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经查明属实,即撤销其奖励,并通报作者所在成馆长。

 

第五章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图专委主任委员工作会议讨论通过,自2019年10月16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图专委秘书处负责解释。

 

全国财经高校图书情报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10月16日印发